根据《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曹婷、齐霁经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确定为体检人选,于2024年5月29日参加体检,体检时为孕期,未做胸部X光检查,其余各项体检结果均为合格。孕期后,曹婷、齐霁于2025年3月19日在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胸部X光补充检查合格,体检结论为合格。录用单位对曹婷、齐霁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合格,现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16-211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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