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完善地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了锦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予以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及出让金租金标准的通知》(锦政办发〔2016〕68号)同时废止。
附件:1.锦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2.锦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说明
3.锦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图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锦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docx】
附件【锦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说明.doc】
附件【锦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图.docx】